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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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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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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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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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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财政局对蒙自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6号建议的答复
陶勇江、李鸿兴、杨波、李正保等十位代表:
你们在蒙自市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民兵队伍建设的建议》第186号建议,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红河州民兵事业经费保障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层民兵队伍建设,推进其健康有序发展,实现富国与强军相统一、经济发展与后备力量建设相促进的目标,民兵事业经费早已纳入我市财政预算,由市人武部统筹安排管理,近三年预算安排经费分别为:2018年20万元,2019年20万元,2020年20万元,专项用于民兵事业和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同时,近三年,芷村镇人民政府每年已从乡镇财政体制经费中安排1万元的经费用于基层民兵队伍建设。请各位人大代表按芷村镇武装部制定的民兵建设发展规划、计划和年度建设任务、民兵全年训练任务、民兵组织建设要求,做好基层民兵队伍建设。考虑到市财政存在的实际困难,如切实还需要加强该项经费保障,请芷村镇人民政府从乡镇财政体制经费中予以安排。
感谢你们对我市基层民兵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