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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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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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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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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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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代理记账资格检查结果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机构的记账行为,促进代理记账机构为我市小微企业提供更加规范化、专业化的服务。根据《蒙自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对代理记账机构行政检查的通知》(蒙财发〔2020〕211号)要求,蒙自市财政局于2020年9月7日,对蒙自千淼财务咨询公司、红河有我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是否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行政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检查组通过采取实地查看2家单位。一是两家单位已按管理办法取得会计代理记账许可证;二是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持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制定了健全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三是依法进行年度报备。现场检查结果合格。
特此公告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