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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0440
  • 发布机构
    蒙自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11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农业综合开发移交乡镇固定资产10963.53万元

    2006年起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实施土地治理项目固定资产移交项目区乡镇制度实以来,蒙自农业综合开发对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价值在2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有形农业基础设施、设备和工具列作项目资产,在每年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项目区乡镇。20062017年蒙自农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固定资产移交价值累计10963.53万元;其中:移交水利基础设施固定资产4630.68万元,包括移交沟渠259153.84km,农用蓄水池278300m3,埋设管道5051.4m,泵房1座、315kv变压器1台,输电线1402m,围塘治理1055m;移交农田道路设施固定资产6215.75万元,包括机耕道265189.24km(其中:混凝土路面3346.07km);移交价值47万元的绿栽行道树2875株;移交价值18.7万元的永久性标志碑24座;移交价值50万元粮种仓库1栋;移交价值1.4万元的固定宣传栏11块等。以上固定资产移交涉及6个项目区乡镇,每年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固定资产移交项目区乡镇,并与项目区乡镇签订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设施管理实施办法、与项目区行政村签订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管护责任书,对管护范围、责任内容、目标任务等进行细划和要求,确保已建项目工程有人使用、有人管护,发挥长期效益。
(蒙自市财政局  孙文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