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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4924
  • 发布机构
    蒙自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1-14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协蒙自市委员会第三届第二次会议第168号提案答复

 办理结果:A                                                              蒙财函〔201839

                                    

张丽红委员:

我局收悉您在政协蒙自市委员会第三届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的建议》(168号提案)后,经过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修改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环节管理的建议答复。

近两年,中央和省级先后出台了扶贫领域相关的制度文件,因上级文件对县级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有明确要求,我局在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中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开展各项扶贫工作。上级部分文件如下:

(一)   项目库建设方面的制度文件

1.2018312日,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发〔201810号);

2.2018418日,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发〔201811号);

3.20171226日,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贫开办〔201747号);

4.2018520日,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脱贫措施户户清行动,加快推进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通知(云开组办〔201818号)。

(二)   资金管理方面的制度文件

1.2017316日,财政部、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的通知(财农〔20178号);

2.2017111日,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扶贫办、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民宗委、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17213号);

3.201813日,云南省扶贫领导开发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结余结转综合治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开组办〔20182号);

4.201773日,《云南省扶贫领导开发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支出进度的通知》(云贫开办发〔2017222号)。

(三)   绩效管理方面的文件

1.2017911日,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115号)

2.201851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35号)

为确保扶贫资金按规定管理使用,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效益,着力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2018521日至525日,由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住建局联合组成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检查工作组,对部分乡镇2017年农危房改造资金、2017年至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市财政局还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扶贫资金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云财监[2018]14号)要求,决定自2018510日至930日对市本级和各乡镇财政部门扶贫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通过全面自查自纠,确保财政部门扶贫资金按规定管理,按规定用途使用;发现和整改扶贫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措施意见和建议,促进扶贫资金规范化管理。

根据《关于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开组〔20187号)及《关于进下步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做实乡村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紧急通知》(红开组〔201818号)文件要求,蒙自市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强化统筹,进一步规范市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着力推进扶贫项目库建设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是我市已成立市级及11个乡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指导组。

二是已建立全市脱贫攻坚2018—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按照两不愁三保障及贫困村退出10条标准及现状要求,严格规范脱贫攻坚扶贫项目入库程序,经村申报、乡初审、市审核,公示10天无异议后,经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复,方可纳入项目库。

三是建立完善了扶贫项目评审机制。扶贫项目建设实施必须从项目库中提取项目,并认真编制上报项目实施方案,经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评审批复后,项目才能开展,未进入项目库的项目,确需支持的项目,要按规定程序入库后再批复实施。

四是开展扶贫项目实施过程的督查检查。为确保扶贫项目建设工作如期推进,不定期将组成由市由市扶贫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科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等部门联合组建督查组,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形成督查报告,反馈乡镇按规范按要求开展工作。

二、关于对全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脱贫攻坚、产业培植、税源培植、民生领域的支持和扶持力度的建议答复。

当前我市财政面临组织收入压力大、刚性支出增长迅猛、政府性债务规模大的困难和问题。全市财政工作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积极采取措施,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增加税收收入;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管理,挖潜税收增收潜力;争取上级支持,缓解市财政压力。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部门公用经费,及时清收财政存量资金,不断加大对脱贫攻坚、产业培植、税源培植、民生领域的支持和扶持力度。

三、关于对加强对乡镇财务人员培训的建议答复。

针对乡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市财政局向组织部推荐了15名乡镇财务人员参加财政与金融干部专业能力提升班并成为该提升班学员,将对金融、税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的学习。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还针对目前使用的财政一体化平台——会计集中核算系统对全市所有预算单位人出纳、会计进行培训。市财政局还计划对新的政府会计准则、201911日起施行的《政府会计制度》进行培训。

感谢你对我市扶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蒙自市财政局

                        2018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