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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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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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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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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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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财政局对蒙自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6号建议的答复
郑明辉代表:
你在蒙自市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培育地方税源的建议》第6号建议,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面对宏观经济形势下行、重点行业重点税源效益下滑的严峻形势,为挖掘税收增长潜力,确保完成全年税收收入目标任务,实现税收增收,为蒙自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财税联席会议制度
为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今后将联合税务部门每月召开一次财税联席会议,就税收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对接联系,并充分研究和统一意见。对于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得到解决。
二、全面推进协税护税工作机制
今年,市政府制定了《蒙自市加强协税护税工作实施方案》,按“政府主导、财税牵头、部门配合、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协税护税工作,形成人人是征税员、个个是宣传员的协税护税工作氛围。对协税护税有功的单位,次年)的财政预算适当给予增加;对协税护税不力造成税收流失或遗漏的单位,次年的财政预算较上年压缩20%。为确保《蒙自市加强协税护税工作实施方案》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今后每个月将召开一次协税护税联席会议,结合征税过程中发现的税收流失或遗漏问题,及时梳理出问题清单,提交会议研究,并及时将造成税收流失或遗漏的问题提交两办督察室进行通报。
三、开展调研服务工作
紧紧围绕今年确定的“抓收入、压支出、争补助、化债务”主题,及时组建由财税、金融和相关部门组成的调研服务工作组,深入到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调研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在经营中或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全年税收增收打牢基础。
四、抓好总部经济建设服务工作
在配合相关部门抓好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围绕红钢、赢洲水泥、红河供电、矿冶等重点企业做好服务工作,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并在他们的引导和支持下,积极主动服务好其关联企业,力争做到在蒙自大地上发生的交易行为产生的税收全部留在蒙自。
五、挖掘税收潜力
(一)服务好新增税源项目。重点是服务好天马医药物流、杭萧钢构、绿色石材矿山、老寨风电场等产业项目,使之早日建成投产,为财政收入贡献力量。
(二)及时启动乡镇征税工作。根据《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蒙政发〔2018〕35 号)的要求,乡镇税收计划已经下达,下一步将联合税务部门及时制定乡镇征收的方法、措施、流程等,以便乡镇组织力量参与征税。
(三)抓好税收贡献与产业扶持挂钩优惠政策的落实。《蒙自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二十二条措施》、《蒙自市“兴百企、促转型”十条措施》、《蒙自市招商引资十一条优惠办法》等扶持政策已经印发执行,下一步财税部门将及时跟踪对接,做好服务工作。
(四)抓好清理欠税工作。目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共有欠税约7,100万元,市清欠税收工作组已经组建,工作组目前已启动商都片区的清欠工作,力争以此为突破口,有序推进清理欠税工作。
(五)全面启动个体工商户税收定额调整工作。目前,国税部门正在研究定额调整工作方案,待方案确定后将全面启动。以定额调整为契机,加大征管力度,力争今年的个体工商户税收有大的突破。
感谢你(你们)对我市财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蒙自市财政局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