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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1377
  •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5-15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人社局认真执行降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率政策 切实减轻参保单位负担

   2019年,市人社局继续坚持优化服务、助力脱贫的工作目标,秉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兜牢底线、保障民生的服务理念,落实依法合规、精细准确、便捷高效的社会保险经办要求,认真执行各项社会保险政策。按照《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从201951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调整至16%,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9%调整至16%。蒙自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降低费率受益单位共1636个、涉及参保人员 33684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270个,8280人;企业单位1366个,25404人),20195月,降低养老保险费率政策共为蒙自市缴费单位减负632.7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205.71 万元;企业单位427.08万元)。

   市人社局降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率政策的有效落实,切实减轻了参保单位的缴费负担,缓解了资金压力,兜牢了民生底线,有效发挥了社会保险保障民生、服务社会、助力脱贫的作用。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后,预计今年512月,可为蒙自市参保单位减负5062.32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1645.68万元;企业单位 3416.64万元),用人单位的人工成本进一步得到实质性下降。在降低养老保险费率的同时,参保人员的社保待遇计发办法保持不变,确保待遇水平不降。

(蒙自市社会保险中心  田甜  张绍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