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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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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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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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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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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准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红河爱尔眼科医院申请准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经2017年第二批准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两定”单位评审组实地查验、审核,符合《云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第1号公告)、《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红人社发〔2016〕122号)的规定,同意提出申请,经实地查验,初步审核研究,同意红河爱尔眼科医院医疗机构准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附件:申报两定机构明细表
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申报两定机构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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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蒙自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填报时间:2018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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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机构类别 |
申报单位名称 |
详细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验收得分 |
备注 |
1 |
医疗机构 |
红河爱尔眼科医院 |
蒙自市观澜路与银河路交叉口 |
林 祁 |
136-5873-6193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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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根据红人社发[2016]122号文件要求,评分达到75分以上准入定点医疗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