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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mzsgaj/2025-00008
  • 发布机构
    蒙自市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03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警方:守好娱乐场所未成年人“门禁”

为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辖区酒吧、KTV经营者、从业者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近日,蒙自市公安局文澜派出所联合文澜街道办综合执法大队、双河社区对辖区KTV、酒吧负责人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教育。

会上,民警通报了辖区酒吧、KTV经营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被查处的情况,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警示大家引以为戒。同时,民警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内容,普及了消防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安全防范知识。

民警强调,参会人员要切实履行未成年人保护的责任义务,营业证照要齐全,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要张贴“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等警示标语,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及向未成年人销售酒,要落实食品安全相关制度。

最后,参会人员签收了《禁止未成年人进入酒吧、KTV消费告知书》《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