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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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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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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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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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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蒙自市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壹號府邸一期二期”项目工程调整的公示
“壹號府邸一期二期”项目位于蒙自市红河大道南侧,丰田4S店东南侧,由蒙自市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于2018年12月20日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于2021年11月16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于2022年8月18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目前“壹號府邸一期二期”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建设单位申请壹號府邸一期二期项目工程调整,相关情况如下:
一、调整内容
1、原批准壹號府邸一期二期主要综合技术经济指标为:总建筑面积281416.34㎡、计容建筑面积186045.92㎡(住宅174654.63㎡、商业4533.38㎡、配套用房6857.91㎡)、不计容建筑面积95370.42㎡。调整后壹號府邸一期二期主要综合技术经济指标为:总建筑面积281416.34㎡、计容建筑面积186045.92㎡(住宅149533.45㎡、四代居造型面积25121.18㎡、商业4255.24㎡、配套用房7136.05㎡)。调整后总建筑面积不变。
2、原批准社区服务用房设置在一期3、4栋一层,建筑面积为614.94㎡,现申请调整后位置不变,建筑面积为578.23㎡,较原批准少36.71㎡,但已满足规划设计条件中:“每10000㎡配建20㎡”的要求。原批准养老服务用房设置在一期3栋一层,建筑面积为239.48㎡,现申请调整后位置不变,建筑面积为303.91㎡,较原批准多64.43㎡。原批准公共卫生间设置在一期3栋一层、二期3栋4栋一层,建筑面积为228.19㎡,现申请调整后位置不变,建筑面积为200.47㎡,较原批准少27.72㎡,但已满足规划设计条件中:“公共卫生间单独居住地块至少设置一处,超过60000㎡,每增加60000㎡须增加一处,每处建筑面积不少于40㎡”的要求。原批准照护服务用房设置在10栋负一层,建筑面积为285.35㎡,现申请调整在2栋一层,建筑面积为278.14㎡,较原批准少7.21㎡。原批准共享空间设置在三期41栋及44栋46栋负一层(全龄化健康共享空间),建筑面积为2319.67㎡,现申请调整在一期10栋负一层(全龄化健康共享空间)、三期41栋及44栋46栋负一层,建筑面积为2605.02㎡,较原批准多285.35㎡。
3、一期二期外立面颜色、线条、造型等调整,9栋和10栋之间增加水景观。
二、调整原因
根据《云南省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民发〔2021〕84号)的文件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应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建设单位提出养老用房建筑面积不满足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为方便居民使用,申请将养老用房面积增加至303.91㎡,因调整养老用房位置、面积导致其他配套用房位置、面积均有调整,但调整后的配套用房面积均满足相关文件及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同时,为提升小区品质,增强小区整体效果,建设单位申请对一期二期外立面颜色、线条、造型等调整,9栋和10栋之间增加水景观,增加业主居住的舒适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现对上述调整事项进行公示征求意见,此公示期限为7天(自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
联系地址:蒙自市城乡规划管理处(文萃路南延大商会东侧,蒙自中地村保障性住房春熙苑小区第28栋一楼商铺)
联系电话: 0873-3733423,3730719 ,3725985。
附件:1.壹號府邸一期二期原批准总平面布置图、外立面效果图
2.壹號府邸一期二期调整后总平面布置图、外立面效果图
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7日
附件【附件1:调整前一期总平面布置图及效果图.pdf】
附件【附件1:调整前二期总平面布置图及效果图.pdf】
附件【附件2:调整后一期效果图.jpg】
附件【附件2:调整后二期效果图.jpg】
附件【附件2:调整后1栋效果图.jpg】
附件【附件2:调整后总平面布置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