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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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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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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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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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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蒙自市南湖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18-07地块用地性质调整的公示
《蒙自市南湖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C18-07地块位于蒙自市站前大道与贲古路交叉口西南侧总用地面积14980.5㎡(约22.47亩),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详见附图)。
为了改善水生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推进蒙自市犁江河、沙拉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建设,蒙自市水保工程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在C18-07地块内建设莲花塘污水处理厂,与规划用地性质不符,故蒙自市水保工程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蒙自市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将《控规》中C18-07地块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排水用地。同时,建议调整后地块规划技术经济指标为: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高度<24m,机动车停车位1.0个/100㎡建筑面积。
蒙自市自然资源局将此事宜上报2023年6月15日召开的蒙自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12次会议审议,会议同意按法定程序调整《控规》中 C18-07地块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会后我局将此事项报请市人民政府,并取得《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蒙自市南湖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C18-07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事项的批复》,同意我局按法定程序开展调整工作。
我局于2023年7月7日在蒙自市城乡规划管理处会议室举行关于《控规》C18-07地块用地性质调整的专家论证会,与会专家听取汇报后,同意地块用地性质及技术经济指标调整事宜。
按法定程序,现对地块调整相关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4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
附图:区位图
联系地址:蒙自市城乡规划管理处(文萃路南延中地村保障性住房春熙苑小区28幢一楼商铺)
联系电话:0873—3725280
0873—3733423
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0日
附件【附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