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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3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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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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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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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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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采矿权到期预警公告 (2022第4期)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7条第1、2款规定,采矿权人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为有效维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市辖区内有效期不足三个月的采矿权进行公告。请矿业权人按规定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蒙自市即将到期采矿权预警公告名单
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2日
附件【蒙自市即将到期采矿权预警公告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