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2-01582
-
发布机构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2-06-29
-
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8年6月,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省、州的工作安排,及《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蒙自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蒙政发[2018]123号)的要求,我市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汇集了198354个(其中初始调查163677个,时点更新34677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全市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54387.29公顷(815809.4亩)。其中:水田3761.20公顷(56418亩),占6.91%、水浇地5404.65公顷(81069.8亩),占9.94%、旱地45221.44公顷(678321.6亩),占83.15%。冷泉镇、芷村镇、鸣鹫镇、草坝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面积的57.39%。
我市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面积为7609.94公顷(114149.1亩),占13.99%;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面积5844.61公顷(87669.2亩),占10.75%;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面积21069公顷(316035亩),占38.7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面积14841.47公顷(222622.1亩),占27.29%;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面积5022.27公顷(75334.1亩),占9.23%。
二、种植园地26187.14公顷(392807.1亩)。其中:果园23743.68公顷(356155.2亩),占90.67%;茶园35.73公顷(536亩),占0.14%;其他园地2407.73公顷(36116亩),占9.19%。
文澜镇、芷村镇、新安所镇种植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市种植园地面积的57.68%。
三、林地92658.60公顷(1389879亩)。其中:乔木林地64653.87公顷(969808.1亩),占69.78%;竹林地241.77公顷(3626.6亩),占0.26%;灌木林地24112.42公顷(361686.3亩),占26.02%;其他林地3650.54公顷(54758.1亩),占3.94%。冷泉镇、鸣鹫镇、芷村镇、期路白乡、水田乡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林地面积的73.96%。
四、草地9376.78公顷(140651.7亩)。其中:人工牧草地8.30公顷(124.5亩),占0.09%;其他草地9368.48公顷(140527.2亩),占99.91%。西北勒乡、冷泉镇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草地面积的51.11%。
五、湿地0公顷(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市无湿地地类。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1187.63公顷(167814.5亩)。其中:城市2997.31公顷(44959.7亩),占26.79%;建制镇926.07公顷(13891.1亩),占8.28%;村庄5742.98公顷(86144.7亩),占51.33%;采矿用地894.54公顷(13418.1亩),占8%;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626.73公顷(9401亩),占5.6%。
七、交通运输用地5463.82公顷(81957.3亩)。其中:铁路用地352.16公顷(5282.4亩),占6.44%;公路用地2412.61公顷(36189.2亩),占44.16%;农村道路2698.36公顷(40475.4亩),占49.39%;管道运输用地0.69公顷(10.4亩),占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939.37公顷(59090.6亩)。其中:河流水面307.15公顷(4607.3亩),占7.8%;水库水面2672.54公顷(40088.1亩),占67.84%;坑塘水面562.80公顷(8442亩),占14.29%;沟渠296.37公顷(4445.6亩),占7.52%;水工建筑用地100.51公顷(1507.7亩),占2.55%。文澜镇、雨过铺镇、草坝镇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的75.36%。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准确分析原因,深入揭示发展变化趋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底线思维,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与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