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1-02148
-
发布机构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07-22
-
时效性有效
关于《蒙自市凤凰路以西片区控制性详细 规划》中D4-11地块用地性质及技术经济指标调整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我局于2021年7月16日在蒙自市城乡规划管理处会议室举行关于《蒙自市凤凰路以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D4-11地块用地性质及技术经济指标调整的专家论证会,与会专家听取汇报后,同意地块用地性质及技术经济指标调整事宜。
现对地块调整相关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8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
具体调整事宜说明如下:
《蒙自市凤凰路以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地块D4-11位于我市北京路与龙井路交叉口,总用地面积18105.2㎡(约27.157亩)。地块控制指标为: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A1);容积率1.0-4.0;绿地率≥35%;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50-100m;机动车1.0个/100㎡建筑面积。
地块原为蒙自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用地,建设单位于2015年7月27日通过挂牌方式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因蒙自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体制改革及政策调整,已确定不能再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故地块闲置。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完成闲置土地处置任务,我局现已将地块依法收回。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现状,考虑到地块周边已有配套商业、医疗,从片区整合开发的角度,建议将D4-11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居住、可兼容商业。
参照周边居住地块,为形成高低错落天际线,建议地块建筑高度<54米。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及我市现行规划管理要求,鉴于地块面积较小且地块异形,在满足建筑退界及间距要求的前提下难以做到大体量,为提高住宅小区品质,建议地块容积率为1.0-2.4,建筑密度≤35%;绿地率≥37%。
附图:区位图;
联系地址:蒙自市城乡规划管理处(文萃路南延中地村保障性住房春熙苑小区2幢裙楼)
联系电话:0873—3725280
0873—3730719
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2日
附件【区位图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