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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3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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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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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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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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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蒙自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二次听证会第1号公告的情况说明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要求,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局于2020年4月10日举行了《蒙自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听证结果已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查通过。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当地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不得低于原补偿标准,应当合理确定涨幅,原则上涨幅不宜超过20%”的要求,经蒙自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我局对全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了相应调整,原听证事项1号公告已于2020年3月19日发布,不再重复发布1号公告。
特此说明
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