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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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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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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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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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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李波、张艳)
编号:2024022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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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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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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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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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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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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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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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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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房权证(2012)房监字第00073716号000737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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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波、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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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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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华路新天地商业街B幢3层3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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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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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云2503执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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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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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国用(2012)第33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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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波、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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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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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华路新天地商业街B幢3层3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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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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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云2503执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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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