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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742
  • 发布机构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03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检查房地产开发项目售楼部经营行为及创文的工作情况

    市房产处于2023年2月对蒙自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售楼部进行定期检查工作,此次检查共派出8人分为3组,对我市4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共44个售楼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售楼部是否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及落实创文工作。

    一、经营行为工作检查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落实国家持续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有关要求,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根据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的通知》(红建发〔2021〕169号)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部醒目位置明示《企业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一房一价销控表、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项目规划总平面图、楼幢建筑平面图、已批准预售的楼幢、房屋规划用途、房屋对应的使用年限、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称、账号和监管协议等证明材料。

    二、创文工作检查情况

    为助力我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市房产处要求开发企业重点做好售楼部的创文工作,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粘贴创文宣传广告,营造创文氛围,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粘贴“请勿吸烟”标志,洗手台粘贴“七步洗手法”,公共厕所达到“三无三有”(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有手纸、有洗手液、有香薰)。

    经检查,林语小院、南湖新世界、创泰·文澜原著等售楼部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及落实创文工作,市房产处要求继续保持,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