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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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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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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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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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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公示我市在售项目预售情况
根据预售商品房有关规定,开发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不得向购房人收取任何预订款项性质费用。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做好风险预警提示工作,避免因购房引发不必要的矛盾纠纷或诉讼行为,我处不定期通过微信公众号“蒙自市房地产管理处”向购房人公示,一是近期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商品房开发项目,二是全盘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2022年9月蒙自市房地产管理处向购房人公示近期已办理预售许可证明的8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及16个全盘未预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现将我市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情况公示如下:
一、近期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全盘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项目,购房人应慎重考虑,不要交纳认购金、诚意金等预定性质款项。若执意购买并与开发公司达成协议并交纳定金,由此产生的风险和纠纷购房人自行承担。若在购房过程中存在疑问,欢迎向蒙自市房地产管理处咨询和反映。联系方式:0873-3645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