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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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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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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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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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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为持续推进城市信用体系建设,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经梳理,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如下:
一、加强信息归集共享
贯彻落实《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发改办财金〔2018〕39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公示信息质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企业和个人在市住建局办理的非涉密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和其他管理服务事项信息录入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2021年共录入行政许可信息3456条、其他管理服务事项信息757条;蒙自市住建局2021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通过系统完成本部门检查8次,跨部门联合检查8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22户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35人次,检查结果均已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推进信用信息查询应用
市住建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主要工作任务为在监督政府投资的房屋建设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工作中,敦促各相关单位查询信用信息,使用信用报告,将其作为投标资格的参考依据。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依法要求招标人在招标公告等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评标标准,严格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要求对于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查询,一旦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对联合体进行整体限制。
三、推进服务事项告知承诺
1.根据《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工程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审批事项(材料)清单(第一批)的通知》(云建审改办〔2019〕9号),对市住建局涉及的竣工档案验收事项,在尊重申请人意愿的前提下,实行申请人自愿作出承诺,部门直接办理的方式,后续加强跟踪,督促申请人落实承诺。2021年共收到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档案验收告知承诺书48份。
2.“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事项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1〕14号)调整为实行告知承诺,按照“五级十二同”要求,统一使用省级制作的告知承诺书。目前暂无相关企业办理该项业务。
四、加强物业领域信用建设
积极打造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通过“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管理平台”完善企业信息录入,归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数据,建立以信用信息为核心的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机制。目前对53家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物业从业人员431名,通过信用数据的收集和分析,把物业服务数据应用到日常管理中,建立物业企业考核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
五、开展诚信宣传
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契机,督促建成区范围内的在建项目,充分利用工地围挡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画,营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