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18
  • 发布机构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5-26
  • 时效性
    有效

“一盔一带”,安全出行从我做起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死亡,根据《关于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宣传工作通知》(蒙交安办〔202017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实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宣传,为切实做好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宣传,全力提高我市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意识,达到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目的,我局于2020518日将文件发我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并告知全局干部职工没有头盔的同志尽快购买,积极响应号召,安全出行从我做起。

  518日下午,我局宣传人员深入小区、公园等管辖区域,向市民传达了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关于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文件精神,结合蒙自市交通实际讲解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对普遍存在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等行为存在的巨大安全风险及发生意外或交通事故后的严重后果进行宣讲,希望广大市民能够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认识到骑乘车辆佩戴头盔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通意外时能够保护生命的重要作用,能够使戴头盔骑乘车辆成为一种自觉行为。

  充分利用QQ群、微信群向职工推送《关于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宣传工作通知》(蒙交安办〔202017号)文件,要求我局全体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宣传工作是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广大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行动,要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更加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100%;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100%;同时要向家人宣传“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我市环卫工人是城市的“美容师”,每天都要与来来往往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打交道”,工作环境存在很大交通安全隐患。环卫工人在上岗作业时,要克服麻痹思想,强化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各项防范措施,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作业。环卫车辆驾驶人员在作业时,要求作业人员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闯红灯、逆向行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做到安全谨慎驾驶,严防交通事故发生。并通过列举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向环卫工人讲解了不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危害与后果;普及了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驾乘车辆如何系好安全带等知识,引导工作人员重视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树立“安全带就是生命带”的意识,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做好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教育环卫工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把“一盔一带,安全常在”的警句铭记于心。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为了各位市民的安全,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车辆后排,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杨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