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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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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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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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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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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优化社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工作顺利推进
2019年5月,市住建局、市发改局等14个部门联合下发了《蒙自市优化社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工作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市社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实施方案》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及工程建设施工许可两个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工程建设施工许可阶段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审批总时限不超过80个工作日。
方案提出,项目建设在审批过程中,清理各类不合理前置条件和“搭车”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并且相关信息可通过与其他部门共享获得。坚决取消不符合上位法、不合规的审批事项,梳理取消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上级部门取消的审批事项,本级部门不再进行审批。对于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不再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优化社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是我市贯彻落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举措,我市将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推进蒙自市优化社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工作。
(市住建局法规监察科 张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