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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3835
  • 发布机构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9-07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蒙自市南湖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部分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调整的公示

  《蒙自市南湖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地块D01-03位于我市通站大道与东村路交叉口西南侧,总用地面积80657.8㎡(约120.99亩)。地块控制指标为: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RB);容积率4.1;绿地率≥35%;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100m;机动车0.8个/100㎡建筑面积。

  地块D02-03位于我市通站大道与东村路交叉口东南侧,总用地面积85543.6㎡(约128.32亩)。地块控制指标为: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RB);容积率3.8;绿地率≥30%;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100m;机动车0.8个/100㎡建筑面积。

  地块D02-04位于我市学府路西侧,总用地面积9629.3㎡(约14.44亩)。地块控制指标为: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A5);容积率3.0;绿地率≥35%;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100m;机动车0.8个/100㎡建筑面积。

  现市国土局发函申请办理17C-15、17C-16-1、17C-16-2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总用地面积66151.36㎡(约99.23亩)。经查阅相关规划,该地块位于《蒙自市南湖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地块编码为D01-03、D02-03、D02-04的地块范围内。控规中此三个地块原为棚改项目用地,故比正常规划控制指标控制较为宽松。现结合我市现状经济发展,为适应市场需求,提升我市住宅小区品质,并且考虑到区域内地块整合开发,建议将D02-04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居住、可兼容商业,并将地块D01-03、D02-03、D02-04容积率统一调整为1.0-1.5,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100m,绿地率≥35%。停车位设置:机动车1个/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位:居住≥1个/户,商业:3个/100㎡建筑面积,其余指标不做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我局于2018年9月7日在蒙自市城乡规划管理处会议室举行关于《蒙自市南湖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部分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调整专家论证会,参会专家及单位对上述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调整事项无异议,具体调整内容为:D02-04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居住、可兼容商业;D01-03、D02-03、D02-04地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变更为:容积率1.0-1.5;建筑密度≤40%;绿地率≥35%(其中绿地面积的25%需临街设置);建筑高度<100m,须同时满足机场净空要求,且此高度须取得机场净空批复方为有效;机动车1个/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位:居住≥1个/户,商业:3个/100㎡建筑面积。

  现对《蒙自市南湖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部分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调整相关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七天,自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9月14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

  联系地址:蒙自市城乡规划管理处(文萃路南延中地村保障性住房春熙苑小区2幢裙楼)

  联系电话:0873—3725280

          0873—3730719

 

  D01-03D02-03D02-04地块区位图

D01-03D02-03D02-04地块分图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