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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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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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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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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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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住建局认真部署“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示范家庭”工作
按照《关于印发〈蒙自市妇联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示范家庭”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蒙妇发〔2018〕1号)和《关于印发〈蒙自市妇联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示范家庭”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蒙妇发〔2018〕2号)要求,蒙自市住建局高度重视、多方谋划,认真部署创建工作。
一是建立领导机构,加强统筹安排。及时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工作成员的蒙自市住建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示范家庭”工作领导小组,从全局高度,统一谋划、安排创建工作。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创建任务。认真制定并下发《蒙自市住建局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示范家庭”工作方案》和创建工作流程,明确并细化工作任务和具体步骤,确保抓细抓小抓实,扎实有效推进创建工作。
三是用活多种载体,营造宣传氛围。通过系统干部会议、部门办公qq群、微信群等多种载体,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示范家庭”工作的认识和参与热情,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宣传氛围。并依托以上宣传载体,对局属各单位骨干进行系统培训,从而确保我局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吴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