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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4334
  • 发布机构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2-03
  • 时效性
    有效

对蒙自市第三届政协第四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对蒙自市第三政协第四次会议

107提案的答复

 

杨昆智委员:

你在政协蒙自市三届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文明城市延伸到文明乡村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建议》第107号提案,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中央文明委授予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城市的最高综合性荣誉称号。它是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是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最具影响力的城市品牌。

为创建文明城市,我市三年来各单位、各行各业都投入了大量人力和精力,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城市建设取得了很大进步,市民文明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在我市创文中,虽然我局不是牵头单位,但我局却是整治乡村环境卫生,做好人居环境整治的牵头部门。从2019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等人居环境整治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紧紧围绕蒙自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拟定的工作计划、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认真开展整治工作。一年多来,通过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共同努力,我市在农村厕所改造,集镇村委会公厕建设,城乡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村庄立面改造、绿化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与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配合,紧紧围绕我市创文工作,在人居环境方面,进一步做好厕所革命、村庄立面改造绿化、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工作,为我市创建文明城市作出积极的推动作用,对在文明城市建设中具有典型代表的村庄和人物,加大宣传力度,树立示范典型,共同做好我市创文工作。

感谢你对我市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蒙自市农业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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