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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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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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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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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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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对蒙自市第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06号建议的答复
对蒙自市第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第206号建议的答复
侯贵林代表:
你在蒙自市第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兴隆村小组污水排放沟建设的建议》第206号建议,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我市农村管理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农村建设步伐,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深入学习和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做法,蒙自市于2019年10月成立了蒙自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机构,成员单位主要有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及市农业农村局。机构成立后,各成员单位围绕蒙自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拟定的工作计划、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认真开展了整治工作。你所提的《关于兴隆村小组污水排放沟建设的建议》提到的兴隆村小组于2007年实施村容村貌建设,对村边道路进行水泥路硬化,由于当时设计不合理,无排污设施,村民生产、生活产生的垃圾污水不能正常排放,导致一到下雨天,满街心及路面污水横流,臭气熏天,给当地村民的生活环境造成了影响,群众反映强烈,望政府给予帮助解决的建议。根据市人居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划分,你所提建议问题属于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负责,但你所提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蒙自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56次主任会议已研究决定,将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你提出的第206建议列入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解决。按文件规定,拨出的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由建议事项所属乡镇管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数额用于你所提建议问题的办理,专款专用。同时,请你平时多关注资金动向,了解资金是否已按文件要求如数下拨,修排水沟工作是否启动。由于农村污水治理属于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因此建议你平时还是多与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及当地政府协调沟通,有什么问题多向他们请教,使你所提问题尽快得到圆满解决。
感谢你对我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蒙自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