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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226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7-28
  • 时效性
    有效

对政协蒙自市三届五次会议笫70号提案的答复

 席青榆、李云红等12位委员:

  在政协蒙自市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蒙自民族手工刺绣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发展的建议》第70号提案,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它反映了一个民族生产生活、繁衍生息等发展过程,是一个民族的根。蒙自市居住着汉、彝、苗、壮、回等多种世居民族,各民族民间都有着丰富的民族传统文化。历年来,蒙自市文化馆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旅局的领导下,高度重视各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工作。在工作经费紧缺情况下,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为非遗挖掘和调查做出大量工作,取得较好成绩。2020年止,成功申报了国家级非遗项目1个,代表性传承人1人。省级非遗项目4个,代表性传承人11人。州级非遗项目13个,代表性传承人32人。市级非遗项目93个,代表性传承人131人,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开发利用和弘扬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推动我市民族手工刺绣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发展。 

  一、发挥政府职能职责,支持民族刺绣产业发展 

  一是在“十四五”期间,结合我市文化旅游发展规划,整合社会资源,在乡镇一级建设体现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服务于乡镇居民与外来游客的非遗传习馆,重点提升改造永宁村彝族刺绣馆、白马亭苗族文化传习馆、建设西北勒彝族(仆拉)服饰馆等,同时依托社会力量深入挖掘民族历史文化,为刺绣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二是积极向民宗部门和上级文旅部门争取民族文化发展项目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加大民族刺绣文化的宣传保护力度,如采取新闻、人物访谈、刺绣专题、作品鉴赏、出版作品、开设展览和举办研讨等众多形式的宣传,把绣品打造成为艺术品,帮助刺绣工艺品重回大众视野。三是积极争取将民族文化振兴纳入乡村振兴内容,探索建立蒙自市文化奖励、补贴专项资金,对有突出贡献的高层次文化作品及文化人才给予财政补贴,大力宣传优秀民族文化人才及其成果,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社会氛围。 

  二、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升创新意识和技艺水平 

  探索建立蒙自非遗传承新型学徒制发展模式与非遗传承人技艺评估制度,有计划地实施不同级别非遗传承人的培训与推广工作;与教育部门联合,在各级各类学校开设刺绣兴趣班,推动民族文化进校园;注重现有城乡刺绣人才的挖掘和培养,采取邀请专家授课、现场指导、外出交流等方式,丰富和提高从业人员色彩搭配、图案设计、刺绣手法等基础知识和技能,强化其市场营销、经营模式、品牌塑造等理念,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审美观点、技术水平和营销能力。 

  三、探索新型发展模式,助力民族刺绣产业化 

  一是鼓励非遗传承人、民族文化公司抱团发展,成立民族文化协会或刺绣协会,集中力量为民族刺绣行业提供市场咨询、商品推介、人才培训、原料供应等信息,形成包括设计、收购、生产、营销为一体,订单作业、散户加工,统一产品标准、统一包装、统一商标、统一销售的一条龙市场经营体系,增强民族刺绣产品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提升产品质量档次,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产业的规模化发展。二是按照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大力培育“非遗+”文创、体验、旅游等新业态的要求, 积极与市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对接,盘活政府闲置资产,重点打造一个刺绣文化园区,或者在现有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内设立专门的刺绣区域,形成以刺绣产品为中心,各类民族旅游产品为辅助,集休闲旅游、观光体验、刺绣和布艺文化展示、人才培训、特色饮食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园区,促进刺绣产业的集约发展。三是搭建创新平台和销售通道,鼓励协会、企业与电商平台、国潮品牌合作,创新发展民族刺绣文化,打造直通消费群体的销售通道,做大做强本地刺绣品牌和文化。四是激励刺绣人才参加工艺美术师、省级工艺大师、国家级工艺名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各级各类工艺大师申报,通过大师效应形成大师品牌群,增加民族刺绣产品的附加值。 

  感谢你们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