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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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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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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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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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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对政协蒙自市三届五次会议笫69号提案的答复
你们在政协蒙自市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村史馆”作用 传承弘扬乡风文明的建议》第69号提案,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蒙自“村史馆”建设是按照《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等关于印发< 关于开展村史室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红宣联(2018)7号)文件精神来开展的。按照文件要求,需在每个乡镇选择1个村委会,1—3个村小组先行试点,以文化底蕴深厚的传统村落为重点优先在先进基层组织、各级文明村镇、特色小镇、易地搬迁点中试点开展。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州范围逐步推行,并不是村村都建。目前全市已投入资金340余万元,建成27个村史馆9面村史墙,对延续乡村文脉、保护民族文化形态、促进乡村文化发展和乡村振兴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二是经与牵头部委宣传部对接,“十四五”期间,我市将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争取建设补助经费,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重点选择物质、精神都比较丰富的乡村,同时通过招商引资,新建多法勒李家寨村史馆、多法勒杨家庄村史馆、落龙庄村委会村史馆、余家寨村委会村史馆、东村村委会村史馆。新村史馆的建设会更多地考虑村民的感受,体现村民的需求,从增强可进入性、互动性、贴近性入手,建成一个面向大众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增强老百姓内心的认同感,而不是为了建一个村史馆而建一个村史馆。以上项目已纳入我市“十四五”文化旅游项目库和旅游储备项目库,待我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通过后,将按计划按步骤实施。
三是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市会严格按照《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等关于印发< 关于开展村史室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红宣联(2018)7号)文件精神,一要参照建设得比较好的村史馆,如大沙地村史馆等,做好新建村史馆的建设指导工作;二要在荣誉展示的同时,将非遗项目和非遗传承人等纳入展示,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三要由基层主导,按照每三年评选一次的要求,配合市文明办创新提炼农村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的好人好事等先进典型,展现不同领域各类先进人物,引导群众学党史、传精神、跟党走,共同实现乡村振兴目标;四要鼓励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建设“村史馆”,推动农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宣传,培育倡导形成优秀的家风、村风、民风,促进乡风文明发展进步;五要将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整合融合“村史馆”等各类资源,根据群众需求,因地制宜对农村老百姓开展经常性、面对面、群众喜闻乐见、民族和区域特色鲜明的志愿服务活动,最大化实现“村史馆”传承乡村记忆功能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