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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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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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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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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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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对蒙自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笫196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在蒙自市三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老寨苗族乡半坡温泉带动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议》第196号建议,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老寨苗族乡地处“两州三县”交界点,是红河州的“东大门”,有较好的区位优势。现有蒙自市域内唯一的地热温泉——半坡温泉,地热充足,水温较高,流量较大,含硫量高,且周边村寨生态环境良好,极具开发利用价值。2018年1月老寨苗族乡政府进行招商引资对半坡温泉项目进行开发,项目共分三期实施,项目建设用地110亩,其中核心区用地60亩,于2018年2月5日开工建设,预计2019年12月前初步建成投入使用。截至目前,已投入580.5万元,初步建成集休闲旅游、餐饮住宿的生态度假综合休。但由于在2019年初蒙自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中,发现该项目部分项目用地违规占用基本农田,不符合项目建设用地规定,导致项目停工,至今没有投入使用。
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将半坡温泉项目用地列入全市土地调整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的建议
由于该项目部分用地违规占用基本农田,导致项目停工。我局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局对接,市自然资源局答复:
老寨半坡温泉建设项目属一般建设项目,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文件第三款严控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第七条严格占用和补划审查论证“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占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论证,报自然资源部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依法报批。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可以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用地预审,并按照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之规定,该项目不符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条件,无法进行补划及调整。
(二)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好半坡温泉开发,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将项目建设成为集景点观光、养生休闲、生态度假为一体的综合性旅游度假景区,进而带动周边困难群众脱贫致富,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议
市文旅局高度重视,对此次建议的相关事宜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和研究,目前,我局将按照国家、省、州旅游产业政策导向和区域产业发展定位,对老寨乡半坡温泉项目展开深入研究,从当地山水生态、历史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民俗风情、稀缺资源等多个方面对项目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围绕世界一流“三张牌”,主动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西南环线、昆玉红旅游文化带建设和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的标准,积极对接和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围绕重点产业、重大外来投资项目,打通堵点、连接断点、优化重点项目审批程序,加强要素保障。从土地保障、金融支持、电力供应、财政扶持、产业基金引导等方面,系统谋划,综合施策,切实服务重点项目落地和运转。
感谢你们对我市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