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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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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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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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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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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拟列入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代表性传承人的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条例》精神,加强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乡镇(街道)推荐申报项目、传承人进行认真评审和科学认定,并在征求市级有关部门意见后,提出列入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8项,代表性传承人56人。现将项目、传承人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
异议受理单位:蒙自市文化馆 。
通讯地址:蒙自市南湖南路(原法国领事府旧址)蒙自市文化馆。
联系人:张美焕 联系电话:0873—3992580
附件: 1、列入蒙自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名单
2、列入蒙自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承人名单。
蒙自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2月20日
附件【附件1列入蒙自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名单.xlsx】
附件【附件2列入蒙自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