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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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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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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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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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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对“红河州友嘉娱乐有限公司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一案的行政处罚
关于对“红河州友嘉娱乐有限公司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一案的行政处罚
涉嫌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4月24日,红河州友嘉娱乐有限公司法人刘伟接受调查,承认该场所无证且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该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第十条,《云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罚。鉴于当事人案发后能主动接受调查,及时停止违法行为,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对红河州友嘉娱乐有限公司处以50000元的罚款,上缴罚款后,返还扣押的设施。
蒙自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