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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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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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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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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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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对蒙自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67号建议的答复
杨应甲代表:
你在蒙自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修缮老芷村原村委会旧址的建议》第267号建议,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老芷村原村委会作为上个世纪二十年代的仿上海建筑风格建筑,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意义,由杨应甲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修缮老芷村原村委会旧址的建议》提的非常好,我们高度重视,对此次建议的相关事宜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
二、我们的修缮经费只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况且只有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才有专项修缮保护资金,而老芷村原村委会目前尚未达到相关要求标准。同时由于老芷村原村委会的修缮工作还将涉及日后的运作与管理问题,“由谁管,谁出钱,谁负责”等后续问题需要进一步协商,因此短时间内无法实现文物项目的申报及修缮资金的落实。但是我们会积极向市委市政府上报协商,同时会在近期内通过实地走访调研,看是否能先将老芷村原村委上报评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循循递进,为日后申请修缮项目资金打好基础。
三、在“将老芷村原村委会改造为乡村历史记忆馆”的建议方面,乡村记忆馆建设由市委宣传部统筹,但我们一定尽职尽责,积极与市委宣传部进行协调,争取老芷村原村委会改造为乡村历史记忆馆的项目和资金,推进提案进程。同时,我们也会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把老芷村原村委修缮工作与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多方面积极申请、整合项目资金,为保护历史文化,建设美丽乡村做出自己的贡献。
四、建议中提到希望政府帮助解决28万元修缮资金,我们会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建议,争取财政资金的支持,同时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积极协商,争取各级更多关于文物保护修缮的项目与资金。
五、为认真做好我市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提高建议解决率,保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经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你提出的267号建议列入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解决,给予8万元资金补助。
感谢你对我市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蒙自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