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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6987
  • 发布机构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10-26
  • 时效性
    有效

“彝族花灯窝子”蒙自永宁村被授予红河州“永宁彝族花灯传承点”

  彝族传统花灯是广泛流传于滇南蒙自、建水、开远、弥勒、通海、个旧、石屏等县市彝族聚居或彝汉聚居地区的一种歌舞剧。蒙自市彝族尼苏人聚居的雨过铺镇永宁村就是这种歌舞剧的主要发祥地,因此,永宁村以“彝族花灯窝子”著称于红河彝族地区。  

  20117月,蒙自第一个彝族传习馆在雨过铺永宁村建成,项目总投资60余万元,占地面积达300平方米,分为上下两层,内设陈列室、传习教室、书报阅览室等,室外广场同时可容纳500余人进行演练。

  蒙自市雨过铺镇永宁村于2005年被命名为州级“彝族花灯歌舞之乡”,列为红河州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项目。2009618日,永宁彝族花灯第五代传承人—73岁高龄的杨锦辉老人获得了红河州州级优秀传承人称号,李应东老人被命名为红河州永宁彝族花灯戏代表性传承人。同年,在省、州、市文化部门的重视领导下,完成了民间老艺人“彝族花灯”歌舞曲谱的录音整理工作,并在此基础上于2010年交由云南民族出版社出版了《蒙自彝族传统花灯音乐》一书。

  今年1025日,由红河州文体广电局、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办的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永宁彝族花灯传承点挂牌仪式,在蒙自市雨过铺镇永宁彝族花灯传习馆举行。  

  蒙自市的民族民间艺术较为丰富,但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之下,很多优秀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正濒临消亡,如民间故事、民间音乐和民族语言等。蒙自市采取建立传习馆、开设民间艺术课堂、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收集出版书籍和光盘等措施,挽救那些即将失传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此次永宁彝族花灯传习点的建立,进一步对保护、传承及开发利用我市各民族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挥积极作用。(局办公室 关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