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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4224
  • 发布机构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25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开展2020年“敬老月”活动工作总结

今年10月是全国第11“敬老月”,10月25日(重阳节)是全国第8个法定“老年节”,传承中华民族孝老爱亲传统美德,大力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根据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深入开展2020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的通知》(红卫发【2020】111号文件精神,我市认真组织开展了弘扬养老孝老敬老传统,共建共享老年友好社会”为主题的全国“敬老月”活动,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有力

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就如何开展好此次活动作了具体安排部署。一是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深入开展2020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结合工作职能,大力宣传贯彻落实《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积极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广大老年人享受到党和政府、社会的关怀,切实做好对老年人的慰问等各项工作。二是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蒙自市2020全国“敬老月”走访慰问活动方案》,组织市级领导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相关单位领导亲自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活动有序顺利进行。

二、活动形式切合实际

(一)各乡镇(街道)及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敬老月”活动。

1、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敬老月”期间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积极践行敬老爱老优良传统,纷纷以召开座谈会或走访慰问形式看望慰问各自的困难老人、离退休人员和老党员,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通过与老人及其家人交流,增强了家庭孝老爱亲责任,促进了家庭和睦、代际和顺。

2、扎实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通过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将“一法一条例”直接宣传到村委会、老年协会及离退休干部个人,积极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的老龄观、人生观、价值观,传承老年人优良品德和优秀传统,倡导终身学习、奉献社会、自尊自爱的时代风尚,传递正能量。 

3、切实开展老年维权优待活动。 运用“微信平台”、讲党课、老年健康知识讲座等形式,开展人口老龄化、涉老法律法规政策等“敬老月”老年维权优待宣传活动;以家庭为单位,向家中老人开展数字信息、智能手机培训等,帮助老年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以房养老”诈骗和保健品购物诈骗,深化老年人对各种诈骗犯罪活动危害性、表现特性、常用手法等方面内容的认知,引导老年人树立防骗意识、掌握防骗常识,增强对诈骗犯罪活动的鉴别力和防止上当受骗的免疫力,营造老年人幸福安详晚年生活的氛围。切实落实各种老年优待政策,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市级层面开展市级领导走访慰问百岁老人、特困老人及涉老机构活动。“敬老月”期间,由市委、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等市领导及11个乡镇领导组成慰问组,分别到文澜街道、雨过铺街道新安所镇、芷村镇、老寨乡等13个乡镇(街道)对百岁老人、特困老人及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乡镇敬老院进行走访慰问。各位领导对老人们嘘寒问暖,进行亲切的问候和节日的祝福,同时送去了被子、大米、食用油、水果及慰问金,随行医生还为老人们检查了身体。

三、成效明显

经统计,全市共安排敬老月工作经费12.47万元。召开“敬老月”座谈会37组织23个慰问组走访慰问百岁老人、特困老人、老党员等179人,发给慰问金和慰问品并安排医生为老年人义诊。悬挂、张贴、播放“敬老月”活动宣传标语58条。以“敬老月”为契机,各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宣传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共发放老年法律法规宣传资料6500份。切实落实各种老年优待政策各级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服务窗口行业,不断推进惠老优待工作深入开展,为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免交就医普通挂号费、免费进入公园、文化站(馆)等提供优质服务。2020年敬老月活动成效明显,广大老年人切实享受到党和政府、社会的关心关爱。 


附件:蒙自市2020年全国“敬老月”活动图片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4日



附件【蒙自市2020年全国“敬老月”活动图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