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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707
  • 发布机构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
  • 文号
    蒙卫健函〔2020〕30号
  • 发布日期
    2020-07-03
  • 时效性
    有效

对蒙自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

汪鹭、白文等5名代表:

你们在蒙自市第三届人大第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原址保留医院的建议》第44号建议,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是经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设置,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体制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随着滇南中心医院的建成并投入使用,现位于南湖南路11号的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老院区相关医疗服务功能逐步转向位于红河大道与上海路交叉口上海路向南行100米处的新院区,目前老院区仅保留中医科、皮肤科两个专科门诊和一个综合诊负责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老院区土地及地上资产由州人民政府统筹处置,医院正积极向州卫生健康委、州人民政府请示在老院区建设一个15.73亩左右的社区医院并由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管理。

二、保留提升老院区医疗服务功能的必要性

(一)便民服务和解决周边群众看病难的需要

近年来,蒙自城市快速发展,人口不断增长,人口老龄化加剧,市民对医疗保健需求日益增强。南湖周边是目前蒙自市人口密度最大、小区最多、老龄人口最多的区域,随着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大部分医疗服务功能转移到新院区和蒙自市人民医院的整体迁出,南湖周边几百个小区近7万人亟须一家可以方便就近就医且能满足门诊住院治疗需求的综合性公立医疗机构承担市民医疗服务保障。同时,老院区住院大楼当初的设计使用年限是60年,到现在也只不过是20年的历史,所以无论是从环保还是从民生,从城市发展还是从执政为民的理念,保留州第一人民医院老院区并提升基本医疗服务功能非常有必要。

(二)应对公共卫生安全的需要

2019~2020年冬春之交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至今仍然肆虐全球。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要使命。一旦疫情暴发,需要有足够的住院病房第一时间收治患者进行治疗、隔离。所以,从长远考虑,保留原有医院设施和功能是很有必要的。

(三)推进滇南大健康中心和健康蒙自建设的需要

如果保留州第一人民医院老院区,实现滇南区域医疗中心的延伸和覆盖,完全符合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的精神,能够有力推进滇南大健康中心和健康蒙自建设。

三、向上级反映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请红河州委、州政府保留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老院区,恢复并提升老院区医疗服务功能。

二是以滇南中心医院技术力量为基础,在老院区优化健全配置医疗服务团队。

三是在滇南中心医院综合功能的基础上,强化老院区的医疗设施资源,对服务功能进行科学调研和分工设置,重点以便民就医为定位,推进基本医疗均等化。

关于保留并提升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老院区医疗服务功能的建议,现已作为专项工作议题向州级相关部门反映,力争在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原址保留一家医疗机构,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医疗服务。

    感谢你们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29日    

 

(联系人:陈文红,联系电话:3802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