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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3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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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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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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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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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蒙自县人民政府文件蒙政复[2002]35号《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和疾病预防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精神,于2003年4月16日正式撤销蒙自县卫生防疫站,组建“蒙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县疾控中心),同时加挂“蒙自县卫生检验中心”牌子。2010年11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蒙自撤县设市后,更名为蒙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蒙自市卫生检验中心。蒙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由政府举办的实施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中心工作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工作正有条不紊、健康有序蓬勃发展。2004年,为加快城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制,红国土资用[2004]158号文件,在天马路延长线消防大队旁无偿划拨土地8亩给疾控中心建盖业务用房,2009年9月正式迁入新址办公。
蒙自市编委核定中心岗位数52人,目前在职在编48人。其中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9人,占职工总数的81.25%,其它9名,占18.75%;技术职称分类:其中高级职称9名,占18.75%,中级职称13名,占27.1%,初级职称17名,占37.5%;大学本科学历27人、大专学历16人,中专及以下5人。中心设有办公室、检验科、艾滋病防治科、慢性传染性疾病防治科、疾病控制科、免疫规划科、慢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美沙酮门诊、物资管理科等科室。
二、中心主要职责 1.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进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卫生监测;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公害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中毒的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流行病学监测,并制定预防控制对策。 2.为拟订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决策咨询。 3.拟订并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对方案实施进行质量和效果评估。 4.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和中毒、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为救灾防病和解决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5.实施预防接种,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与管理。
6.负责人员培训,指导技术规范和技术措施的实施;承担爱国卫生运动中与疾病预防控制有关的技术指导。
7.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报告、管理和预测、预报,为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科室设置
中心占地面积8亩,建筑面积5469平方米,行政业务用房3704.7平方米,实验室总面积1764.3平方米。各科室设置如下:
(一)办公楼:
1.一楼:慢传科门诊、透视室、采样室、物资管理科、收费室、健康小屋。
2.二楼:免疫规划科、实习生宿舍。
3.三楼:慢非传科、艾滋病科、疾控科、慢传科办公室、机房。
4.四楼:中心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
5.五楼:会议室、图书室、实习生宿舍。
(二)实验楼:
1.一楼:艾滋病科实验室、慢传科门诊实验室、鼠疫强毒室。
2.二楼:疾控科实验室、检验科实验室、慢传科实验室。
3.三楼:检验科办公室。
(三)车库楼:
1.一楼:应急物资储备、冷链设施设备。
2.二楼:职工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