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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2880
  • 发布机构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0-15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19年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处罚决定书
文号 
      处罚情况 处罚日期 执行结果 作出处罚的机关
1 蒙自煌玛歌厅 蒙自煌玛歌厅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达三个月以上及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十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蒙卫公罚字
〔2019〕029号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第三十八条 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于:警告并罚款人民币8000元 20190829  完全履行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
2 蒙自剪名堂美发店 蒙自剪名堂美发店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达三个月以上及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十三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蒙卫公罚字
〔2019〕028号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第三十八条 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于:警告并罚款人民币7000元 20190830  完全履行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
3 蒙自丽人妇康门诊部 蒙自丽人妇康门诊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蒙卫医罚字[2019]第011号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五千(5000)元,并吊销口腔科。 20190830 完全履行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
4 蒙自济民门诊 蒙自济民门诊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庞家云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蒙卫医罚字[2019]第015号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48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81条 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叁千 (3000)元整。 20190817 完全履行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
5 博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红河博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整形活动案 蒙卫医罚字[2019]第017号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壹万陆千(16000)元整,罚款人民币叁千(3000)元。 20190826 完全履行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
6 蒙自康民诊所 蒙自康民诊所超过核准诊疗科目开展儿科诊疗活动案 蒙卫医罚字[2019]第018号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
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予以警告、处以罚款人民币叁千(3000)元。 20190830 完全履行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
7 蒙自同仁诊疗所 蒙自同仁诊疗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工作案 蒙卫医罚字[2019]第019号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48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81条 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叁千(3000)元整。 20190903 完全履行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
8 钟兰 钟兰未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诊疗活动案 蒙卫医罚字[2019]第02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39条 予以取缔,并处罚款人民币捌万元 20190912 完全履行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