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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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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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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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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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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对蒙自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李婷代表:
你在蒙自市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二胎政策放开后带来的问题的建议》第51号建议,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现实施的有关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我国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此政策实施后明确规定,凡2016年1月1日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而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改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2016年3月31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规定继续享受计划生育相关奖励扶助。
(一)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每月领取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二)享受退休待遇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退休次月起每月发给相当于退休当月基本工资5%的计划生育奖励金;企业职工自批准退休次月起每月发给上年度全省月平均养老金5%的计划生育奖励金。
(三)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独生子女死亡,不再生育或者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发放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和一次性抚慰金,奖励有以下几种情况。
(1)“半边户”的奖励:即夫妻双方一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城镇居民,没有违反人口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的;一是独生子的父或母农村一方每人每年发给960元的养老生活补助;二是独生女的父或母农村一方的每人每年发给1080元的养老生活补助;三是依法生育的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父或母农村一方的每人每年发给1200元的养老生活补助。
(2)特别扶助的奖励:即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后未再生育的夫妻;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一是独生子女死亡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每人每年发给5400扶助金;二是独生子女伤残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每人每年发给4200元扶助金; 三是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每户发给一次性抚慰金5000元;离婚的单亲家庭每人发给一次性抚慰金2500元;丧偶的单亲家庭每人发给一次性抚慰金5000元;
(3)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奖励:夫妇双方是农业人口,自愿放弃生育二孩;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并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合同,落实了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家庭。一是“奖”:子女在14周岁前办理《独生子父母光荣证》的一次性奖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1000元。二是“优”:初中毕业报考本州(市)一级中学的,加10分优先录取,报考本县(市、区)其他高中的,加10分优先录取;高中毕业报考省内高等院校的,给予加15分优先录取。
三是“免”:①农村的独生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每人每学年小学阶段发奖学金160元;初中发奖学金260元;②农村独生子女考起高中每人奖励1000元;③农村独生子女考起大专每人奖励1200元;④农村独生子女考起本科每人奖励2000元;⑤农村独生子女的父母及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可减免由个人缴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费用;四是“补”: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以后直至其亡故,独生子的父母每人每年发给960元的养老生活补助,独生女的父母每人每年发给1080元的养老生活补助,依法生育的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夫妻每人每年发给1200元的养老生活补助。
二、2014年云南省人民政府提出将独生子女保健费由每月10元提高到每月100元,并且提交省人大讨论,但是没有被批准。所以我市只能按照相关规定和政策执行。
感谢你对我市卫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