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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4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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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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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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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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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对政协蒙自市三届二次会议第102号提案的答复
佴群艳委员:
你在政协蒙自市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无偿献血职工休假的建议》第102号提案,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保障血液安全和血液供应是医疗卫生事业的基础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好无偿献血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群众医疗需求的有力举措。无偿献血是个人健康的标志、是社会文明的象征、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最好体现;无偿献血活动是以爱心投身公益、服务群众、回馈社会的良好平台。近年来我市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献血知识,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州政府下达的献血任务,这是全市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取得的成绩。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为保障广大职工的身心健康,促进献血工作的发展,因此建议给予献血职工1-2天休假”的建议很好。2017年5月,云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17〕59号)文件中明确规定:“对参加献血的公民,所在单位要予以支持,献血后应给予适当误餐、交通补贴和1-2天献血假”。2017年7月,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红政办发〔2017〕102号)文件中明确:“对参加献血的公民,所在单位要予以支持,献血后应给予适当误餐、交通补贴和1-2天献血假”。
我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省、州政府文件规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给予参加献血的职工适当误餐、交通补贴和1-2天献血假。
感谢你对我市卫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