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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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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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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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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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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对蒙自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1号建议的答复
杨炳灿、李保和代表:
你们在蒙自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新安所镇医疗资源紧缺的问题》第211号建议,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新安所镇中心卫生院始建于1951年6月,1997年7月由新安所南正街老卫生院搬迁到回归路,占地面积1530平方米,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包括卫生院的外门诊)。院内设有内儿、外、妇幼保健、防疫、慢病管理、急诊、功能、理疗、后勤等科室。承担着辖区内的防疫、妇幼保健、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 ,覆盖人数达5万余人(包括流动人口及红河学院),目前医院设施陈旧,业务用房已严重不足。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的扩张及新安所特色旅游小镇的打造,辖区外来人口逐年增多,地处蒙自核心区的新安所镇中心卫生院业务量在不断增加,医疗服务覆盖范围更为广泛,更是凸显了新安所中心卫生院现有的医疗资源及外部环境已远远不能满足当今社会发展的需求,为解决好这一需求矛盾,同时更好地为当地人民群众提供更专业、更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按照蒙自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医疗卫生设置规划》,2015年蒙自市卫生局决定将新安所中心卫生院进行整体迁建,新建一所高等级、高标准的乡镇中心卫生院。卫生院拟建于新安所镇回归路西段东侧,占地33.07亩,计划建设门诊住院综合楼一幢及相关附属设施,建筑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设置床位99张,总投资4000万元。市卫生局制作地形图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且协调红河州发改局和市发改局对可研进行了评审,由于土地没有征收,就没有批复。项目建成后将极大地改善新安所及周边群众的就医环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市卫健局多次反映土地征收问题,但由于没有资金,所以这个项目就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30日
(联系人:陈文红,联系电话:3802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