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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5195
  • 发布机构
    蒙自市安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2-04
  • 时效性
    有效

深挖细查,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

  

  社会上,黑恶势力有的称霸一方、横行乡里,有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有的敲诈勒索、强占豪夺,有的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种种行径有着“暴力”“欺压”“不法”等黑暗色彩,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老百姓对黑恶势力深恶痛绝,但往往敢怒不敢言。

  黑恶势力之所以肆无忌惮、为非作歹,这与其背后的“保护伞”是密切分不开的。少数党员干部与其上下勾结、沆瀣一气,在为其充当背后的“保护伞”的同时,不断织密自己“关系网”,扩充自己的影响力,为黑恶势力的壮大发展筑牢铜墙铁壁,不断啃噬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侵蚀着党的执政根基。

  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全会在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时,把“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作为一个重点,其中就包括“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这次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对“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部署更加具体,对纪检监察机关做什么、怎么做要求更加明确,如“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各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等等。

  清除黑恶势力,是党和国家站在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重要决定,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各个系统、各条战线上的党员干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统一的意识、姿态、行动,打好这场专项斗争工作。纪检监察机关更要立足职责定位,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担当作为,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督促推动党委和政府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及时排除干扰和阻力,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查办黑恶势力“保护伞”不同于查办普通刑事犯罪案件和一般职务违纪违法案件。“保护伞”往往隐匿幕后、深藏不露,发现、核查、深挖的难度很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变“被动等”为“主动查”,深入调查摸底、提高线索发现能力,强化精准核查、提高线索排查能力,切实掌握工作主动权,把深挖“保护伞”引向深入。

  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只有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员发挥应有作用,党的根基才能牢固,党才能有战斗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狠抓基层组织建设,让党的旗帜在每一个基层阵地高高飘扬。

 

                                                                 (蒙自市安监局  沈虹君)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