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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2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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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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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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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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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坚决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确立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地位。这次监察委员会的设立,就是要加强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习近平总书记6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审议通过改革和试点方案,对改革作出顶层设计,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7·26”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又进一步作出重大部署,党的十九大旗帜鲜明将“党统一指挥”作为构建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的新的国家监督体系的第一位要求。党中央确定的改革试点方案,始终强调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要求各级党组织担负起主体责任,把党的领导作为改革顺利开展的最根本保证。综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过程,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再通过修改宪法和制定监察法予以确认和规范,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获得新成就,都是坚持党中央统一领导和指挥的结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产生腐败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体制机制存在漏洞,必须坚持以改革思路推进工作,加强制度创新。”长期以来,反腐败体制机制在相当程度上存在监察覆盖面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纪法衔接不畅等突出问题,削弱了反腐败斗争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基层“微腐败”不仅严重侵蚀群众的切身利益,还破坏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惩治力度丝毫不能放松,监察法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等纳入监察范围,将监察对象扩展到所有行使公权力下放的公职人员,相信监察委的成立和监察法的实施,将有力的遏制基层不正之和腐败问题,极大促进基层和谐稳定,对基层的全面发展,提供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并对基层行使权力的人员从根本上进行约束规范,有力的促进基层为民服务队伍素质的提升,全方位、不留死角的监察我党领导下各基层服务队伍做人、做事,确保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制度化来激发服务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让公职人员对权力充满敬畏,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锻造优良党风政风,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提高服务队伍履职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着应有的贡献!
哪里有权力,哪里就需要监督。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治本之策在于对权力实施全面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就是要织牢织密制度的笼子,消除监督的死角和空白,坚决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给权力涂上“防腐剂”,戴上“紧箍咒”,切实防止权力蜕化异化。
(蒙自市安监局 沈虹君 )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