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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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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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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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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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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冬春救助在行动 岁寒情暖民心——蒙自市应急管理局扎实做好2023-2024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2023年,蒙自市各地先后遭受不同程度的低温冷冻、洪涝、风雹等自然灾害,造成各乡镇(街道)农作物不同程度的受灾,农业及基础设施受损。对此,蒙自市及时向省应急管理厅、州应急管理局等上报冬春救助需求,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物资支持。经各级努力,蒙自市2023-2024年度获得冬春救助资金93万元,救灾物资有棉被100床、棉大衣270件、衣服120套,目前正陆续发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
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精准确定救助对象
在救助资金和物资发放前,市应急管理局采取有效措,全面摸清受灾人数、受灾面积和受灾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特别重点关注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受灾群体的救助,做到救助资金和物资公正、公平、有序发放。据统计,2023年全市需救助户数3777户,需救助人数5927人。
提高站位,压实推进,精准制定救助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关于救灾和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受灾群众安置救助和冬春救助工作,把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关爱、温暖传递到广大受灾群众中,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市应急管理局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围绕“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工作目标,早部署、早安排、早实施,及时制定下发《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023-2024年度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和《关于调拨2023-2024年度冬春救助物资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为灾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提供保障。
规范程序,掌握政策,精准划分救助标准
严格按照“户报-村评-公示-乡审-县定”的程序,结合救灾款物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等因素,确定救助标准,并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细化救助标准。救灾资金按每年每人不低于130元的标准进行发放,确保救灾资金用在真正需要的群众身上,更大程度的发挥救灾资金的社会效益。
透明公正,公开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在资金拨付上,市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中央救助资金使用办法规定,严格财经纪律,认真落实冬春救助相关政策的公开公示,坚持要求做到“三公示”即:救灾资金公示、救灾人员公示、救灾款公示,以公开求公正,以公正求公平,杜绝村级发放优亲厚友,并公布举报热线,确保救灾资金发放无死角、无空档,真正把好事办好、好事办实。
抓住节点,推进进度,精准发放救助资金
为确保救灾资金和物资在春节前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市应急管理局立即深入13个乡镇(街道),对救助政策、工作步骤和系统导入流程一一进行讲解,指导乡镇人员把好资金发放第一关,确保资金发放顺利。目前,各乡镇(街道)受灾需救助人员正在陆续导入“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中,待审核完成后,资金便可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下一步,蒙自市应急管理局将会同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加强对冬春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程序到位、档案资料规范。同时,加强对救灾款物发放工作的监督审计,确保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及时高效,让更多受灾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关心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