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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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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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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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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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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城乡高效配送物流园项目建设情况阶段性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蒙自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委托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起,对蒙自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主管的蒙自市城乡高效配送物流园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阶段性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18年4月20日省商务厅《云南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城乡高效配送重点工程试点的通知》(云商发〔2018〕4号)文件要求,2018年5月蒙自市人民政府编制了《红河州蒙自市城乡高效配送重点工程试点实施方案》并对蒙自市物流行业骨干企业进行筛选。
2018年9月7日,蒙自市人民政府与符合要求的红河州御风速运有限公司签订《蒙自市城乡高效配送重点工程投资协议》。协议中红河州御风速运有限公司预计投资2亿元,建设面积213550㎡,项目内容:一期是蒙自御风城乡高效配送物流园主体项目,包括仓库、电子商务办公楼,生活服务中心、道路及绿化等;二期是蒙自市区内东、南、西、北4个新能源汽车充电站;三期是蒙自市乡镇、村级11个物流服务点。
土地取得方式:一期蒙自市区同城现代物流园项目用地270亩,以工业用地性质供地,通过土地招拍挂取得;二期蒙自市区内新能源汽车充电站项目总用地面积12亩,采用租赁方式取得用地;三期蒙自市乡镇、村级物流服务点项目点由甲方协调提供。
截至2020年3月底,蒙自御风城乡高效配送物流园主体项目主体已完成,2020年5月底可投入使用。完成投资8000万元。市区内新能源汽车充电站、乡镇村级物流服务点还未开工建设。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城乡高效配送物流园项目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高效配送物流园项目一期主体工程建设未提交履约担保金;
3.项目建设进展较慢。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蒙自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1.对城乡高效配送物流园项目主体工程建设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已开工建设的问题,责成蒙自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及时进行整改;2.对蒙自御风物流管理有限公司一期主体工程建设未交纳履约担保金到蒙自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的问题,责成蒙自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应按合同约定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及时缴纳;3.对项目建设进展较慢的问题,责成蒙自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单位按时完成协议投资内容,保证项目按期建成,发挥作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蒙自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1.对城乡高效配送物流园项目主体工程建设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已开工建设的问题,已于2020年4月按要求缴清配套费,现已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对蒙自御风物流管理有限公司一期主体工程建设未交纳建设履约担保金的问题,市人民政府并未指定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为合同约定的指定账户。且根据投资协议内容,御风物流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开工后由收取方适时归还。目前项目一期工程已竣工;3.对项目建设进展较慢的问题,蒙自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认为,按照投资协议:在甲方能正常提供土地的前提下,项目一期拟于2018年9月30日前开工, 2019 年6月底前完成一期工程建设并投入营运; 2019年10月前二期工程开工,2020年6月底前完成二期工程建设并投入营运。目前市人民政府无法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土地交付建设方使用,供地流程缓慢。御风公司于2019年8月通过招拍挂取得一期用地67.55361亩,于2019年10月2日正式开工建设,目前项目已按照投资协议约定工期内完成建设。
蒙自市审计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