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2162
  • 发布机构
    蒙自市审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8-21
  • 时效性
    有效

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蒙自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部门、单位和个人涉及管理、分配、使用的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进行审计,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实社会审计机构有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

  3.向蒙自市人民政府市长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1、实际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和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2、乡镇的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州转移支付资金。3、市属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4、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等。

  5.按照规定对市管干部及依法属于蒙自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和省、州、市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蒙自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完成审计项目25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75214.54万元,其中:违规金额832.33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74382.21万元。审计决定处理处罚金额7582.15万元。其中:应上交财政金额773.96万元,应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42.92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6722.52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42.74万元。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3491.85万元。其中:已上交财政454.49万元,已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42.92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2981.51万元,已调账处理金额42.74万元。审计后挽回(避免)损失389.11万元;移送处理事项2项,审计提出建议51条,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23篇。先后荣获蒙自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云南省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推进机关政治建设、不断推进机关思想建设、不断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2.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1)聚焦重大政策落实情况。按照审计厅关于《全省发展改革系统2017年预算执行“一条线”审计工作方案》要求,围绕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这条主线,对搬迁对象是否精准、“搬得出”后能否“稳得住”“能脱贫”、项目资金筹集安排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安置区选址是否科学、项目建设管理是否规范等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抽审资金量7 379.56万元,实地抽查安置点6个,延伸调查4个乡镇、4个行政村,入户调查16户。揭示了易地搬迁脱贫发展措施没有精准到户到人、项目未同步制定实施集中安置点产业规划、同步制定落实搬迁贫困群众就业计划、同步推进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签订“三个协议”(搬迁协议、就业协议、建新拆旧)但未实际落地,搬新房后未拆除旧房、原退出宅基地具备复垦复绿条件而未复垦复绿、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建房进度不同步,影响群众及时入住等问题。

  (2)聚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同级审”工作,在重点把握财政资金分配、管理总体情况的基础上,突出对政府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2017年度及2018年上半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揭示了预算收入不实、虚列债权、企业在股权转让时未缴纳印花税、企业欠税2 577.86万元、老城区市政道路提升改造项目未按规定招标等问题。审计促进追缴印花税入库1.22万元,清缴入库税款480.02万元(其中:审计期间整改税款金额118.1万元),老城区市政道路提升改造项目未按规定招标问题已移送市纪委监委进行查处。

  (3)聚焦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对吴鹏同志担任文澜镇镇长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水、土地、矿山等自然资源和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情况,揭示了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不到位、区域内犁江河、砂拉河河道黑嗅水体管理不到位、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

  (4)聚焦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情况。按照审计署、审计厅关于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落实投资转型工作,推动政府投资审计实现“三个转变”。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项目建设质量和提高投资效益为目标,重点关注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客观审慎作出总体分析评价。2018年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10个,送审投资金额5078.79万元,审计调整后总投资4689.67万元。

  (5)聚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紧抓审计风险、审计质量、廉政建设三条主线,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全年共对6名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1名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审计发现接待费管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历史遗留往来款项清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6)聚焦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完成2017年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抗TY病毒大棚专用型番茄种植示范推广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和2017年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200亩特色水果种植示范基地新建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揭示了项目资金结余、项目实施过程中跟踪监督检查指导不到位等问题。

  3.切实提高审计管理工作水平。强化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强化信息宣传工作。

  4.大力推进审计机关自身建设。加强审计人员业务培训;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举全局之力认真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蒙自市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蒙自市审计局、蒙自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蒙自市审计局2018年度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审计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592.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2.5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587.26万元对比增加5.2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职工调整并补发级别工资和档次工资,故2018年度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审计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64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45万元,占总支出的71%;项目支出186.10万元,占总支出的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数554.64万元对比支出数增加85.9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职工工资调整以及审计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审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4.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16.47万元)。与上年406.75万元对比增加47.7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单位职工调整并补发级别工资和档次工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审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6.10万元。与上年数147.89万元对比增加38.21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度聘请中介审计的劳务费大部分是本年度支出主要用于开支审计外勤经费,完成了多个审计项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审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2.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640.56万元的90%。与上年498.55万元对比增加74.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单位职工调整并补发级别工资和档次工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3.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7.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

  19.住房保障支出28.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审计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6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预算的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预算的19%。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制度管理改革后,单位未保留公务车辆,不再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蒙自市审计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且2018年接待任务量相对较少。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11万元,增加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8元,增加17%。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2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机关、同级其他部门到我局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审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13万元,与上年数29.44万元对比减少支出0.3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相关规定,每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度减少一点比例。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蒙自市审计局资产总额98.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46万元,固定资产73.32万元,无形资产3.3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8.16万元,固定资产减少0.93万元,无形资产减少1.3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7项,账面原值5.5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8.12 21.46 73.32       73.32      3.3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万元,为单位自行采购硬盘。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