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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779
  • 发布机构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7-18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十条措施”优化市场准入营商环境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稳住经济大盘、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会议精神和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千方百计稳住市场主体,蒙自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狠抓市场准入工作,以“十条措施”为重点,进一步优化蒙自市市场准入营商环境。
    一、压缩开办企业登记时限。提高登记效率,深度融合市场主体登记线上线下服务,优化登记流程,推行当场办、一次办、限时办、网上办,不断加快后台办理速度,实现企业开办1个工作日基础上再压减,力争3个小时内办结,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二、开办企业“零成本”。采取政银合作模式,向新设立企业免费提供刊刻3枚公章,免银行开户费、申请增值税发票、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免费代理记账服务,对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等级制的27类企业注册登记,实行免费验资,直接惠及市场主体,实现开办企业“零成本”。
    三、实行名称自主申报服务。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和规则,进一步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实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准的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可在办理企业登记时,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或者当场查询的企业名称一并办理企业登记。
    四、深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积极推行市场主体住所申报承诺制,对不涉及前置审批及安全、环保等市场主体,可提交“市场主体住所(营业场所、经营场所、主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告知承诺书”作为证明,无需提交权属证明和租赁协议等场所证明材料。
    五、推进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积极指导申请人自主选择经营范围规范条目申办经营范围登记,加强登记经营范围与申办经营许可事项的精准衔接,为市场主体登记经营范围提供更加规范、便利的服务。
    六、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无人工干预智能审批,实现个体工商户“智能化申请、标准化填报、自动化审批”的智能审批模式,培育和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支持从事线上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切实降低开办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七、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歇业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歇业期间市场主体资格仍然有效。申请歇业后,其名称字号、知识产权等信息均可以继续保留,最大限度支持市场主体延长生命周期,帮助市场主体降低维持成本,助力市场主体积攒并恢复活力。
    八、推行“线上办”服务模式。依托云南省“一窗通”平台,不断提高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网办率,为申请人提供网上申报、网上签署、网上核准等全流程“不见面”办理,积极引导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人员通过微信、支付宝“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下载领取电子营业执照,实现申请办理“全天候”。
    九、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规范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有效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
    十、强化登记服务保障。加强政策咨询辅导宣传,通过窗口、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提供政策咨询辅导,明确办事指南、办理方式和办理时限,聚焦市场主体办事需求,及时解决申请人实际问题。
市场监管部门将围绕部门职责,压实工作责任,瞄准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的营商环境,打造“快批快办”的蒙自营商环境品牌。依托蒙自市中小微企业之家,按照“零成本注册、零距离服务、一站式通办”服务宗旨,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办结”,提供线上线下帮办代办服务,推进落实市场主体倍增各项工作措施,通过努力实现市场主体多起来、大起来、活起来、强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