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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367
  • 发布机构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5-28
  • 时效性
    有效

开展红河干流河道蒙自市辖区内水面钓鱼棚及附属设施拆除工作

根据蒙自市人民政府《蒙自市红河干流水电站库区(马堵山电站)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方案》文件要求和部署,为进一步巩固干流非法网箱养殖清网行动取得的成效,确保电站库区安全,保护红河干流生态环境,2020511日,冷泉所在市局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了由蒙自市河长办牵头,冷泉镇人民政府、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共8人的执法检查组,出动车辆2辆,联合开展红河干流河道蒙自市辖区冷泉镇内水面钓鱼棚及附属设施拆除工作。

共检查钓鱼棚及附属设施9家,均无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检查组开展了限期拆除整改教育,并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9份。同时对9户经营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四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宣传和研判。责令于2020516日前整改完毕。

自行清除在红河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内(马堵山水电站库区)建设的妨碍河道行洪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即架设钢架建设钓鱼棚及附属设施等构筑物),恢复河道原状;逾期不清除的,蒙自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强行拆除,按照法律规定所产生的清除费用由渔户承担。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