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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2729
  • 发布机构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60
  • 发布日期
    2019-09-24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蒙自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及办理情况公示

 

提案号: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60号提案

提案者:丁颢

提案标题:关于规范装修市场秩序,创建宜居环境,提升我市居民幸福感的建议

提案内容:当前装修市场比较混乱,存在资质不够、合同违规、虚假宣传、变相欺诈等行为,建议规范装修市场秩序,创建宜居环境,提升我市居民幸福感。

承办单位: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督办领导: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唐甘宗

协商方式:面商

办理复文:

    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和《红河州室内装饰行业管理暂行办法》(红政办发〔2011〕205号)的相关规定,建筑装修资质审批权在住建部门和工信部门,以及工信部门管理的装修装饰行业协会。也就是说,资质认定以及资质后续监管工作均属于住建和工信部门。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装饰装修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一是检查装修经营活动是否持有证照开展业务;二是开展行政约谈。2019年7月15日,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邀请蒙自市10户装修企业以及住建部门进行座谈。住建部门要求:1.加强行业管理,努力作为;2.聘请专业律师修订和完善装修合同;3.装修质量标准参照住建标准逐渐靠拢;4.建立行业协会和住建、市场监管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会议还提出了4点要求:1.行业协会要对入会会员加强管理,开展定期或不期检查或者联合市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开展检查;2.各装修公司必须开展自查自纠,对所销售的装修装饰材料明码标价,如果在检查中发现不实行明码标价的商品,按照《价格法》的规定我局将进行调查处理;3.在处理投诉中发现出借资质证书的行为我局将移交有处罚权的部门处罚;4.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局将从严查处。

办结时间:2019年7月25日

办理结果: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是否满意: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