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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2948
  • 发布机构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24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认证乱象”专项整治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和国务院、省、州关于开展“认证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提高认证认可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蒙自市市场监管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采取五项措施对辖区内获证组织、认证机构认证情况进行为期近1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健全机构,制定方案。结合蒙自实际,及时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相关副局长任副组长,商标广告和标准化认证认可科、执法队、产品质量监督科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开展“认证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提出整治要求和工作要求,为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二是提高认识,加强学习。组织专项整治人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习《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等法律法规,提高整治工作能力。

三是摸清底数,明确整治对象。摸清我市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3C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体系认证和食品农产品认证企业底数共计45家并建立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目标准,检查实。

四是严格标准,认真检查。此次检查,相关人员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坚持真查,真抓,真管,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进行现场检查,共检查获证组织26家,检查涵盖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认证和农产品认证、特别是有机农产品认证机构,涉及农产品、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环境监测、建设工程、机动车、疾病预防控制、公安司法鉴定等行业或产品检验检测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能源、信息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及有机农产品认证等。

五是提出问题,督促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4家认证机构上报认监委结果信息、评审合同、审核报告等材料中描述的体系覆盖人数与企业实际人数不相符、派出的评审人员不符的等问题,我局已要求其写出说明;同时针对获证组织体系运行不到位、记录不规范等问题,我局要求其及时进行整改。

今后,我局将加强对各获证组织的监督检查,对在专项整治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我局将督促其及时整改;凡涉及违反法律法规、条例及管理办法的,一律按规定上限从重处罚;对涉及吊销证照的,一律报请发证机关依法吊销其证照。

(市场监督管理局 金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