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2754
  • 发布机构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02
  • 时效性
    有效

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提案答复稿公示 蒙自市第三届第二次会议2号提案

办理结果:A类 蒙市监函〔2018〕17号

对政协蒙自市第三届第二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靳晓滇、王萍、赵明、马骏、李自云、周静、张翰等七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蒙自市第三届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以品牌建设为核心,促进我市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第2号提案,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针对提案提出的建议“政府成立一个品牌推广办公室,把品牌战略进一步落实,负责统筹安排品牌建设事宜,协调和解决企业在品牌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集中有限资源,加快推进品牌建设。促进企业和企业、企业和政府之间对于品牌建设的交流和协商。”

  办理情况回复: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市场竞争的加剧,世界已进入到品牌经济时代,全球市场各个领域的竞争已经越来越集中地体现为品牌竞争。加强地区品牌建设,提升区域品牌价值,积极培育知名品牌,既是我市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在新时代新经济竞争中形成优势的关键所在。

  (一)成立相应机构,为推进商标品牌战略提供组织保障

  2009年,我市成立了“蒙自县商标品牌发展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工商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经贸局、县农业局、县质监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全市商标品牌战略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抓好全市商标品牌培育,并建立了相关激励机制,分别是《蒙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标品牌战略发展规划的通知》(蒙政发[2009]52号)及《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标品牌战略发展规划的补充通知》(蒙政发[2011]111号),加大对企业商标品牌创建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商标品牌意识,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该项工作制度一直运作至今。

  2016年,市政府成立了“蒙自市实施质量强市和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科局、市住建局、市文体旅广局、市工商信局、市发改局、市教育局等28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筹协调推进我市实施质量强市和标准化战略工作任务,全面加强质量工作,提升全市工业产品质量、农业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以质量打造品牌。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履行商标品牌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质量强市和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一是先后制定下发实施《蒙自市工商局商标维权联络协作制度》、《蒙自市工商局关于构建商标保护长效机制工作方案》、《蒙自市工商局龙头企业商标发展计划》、《蒙自市工商局涉农商标走访联络制度》等文件,进一步深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加大商标监管执法力度,努力提升商标品牌服务工作水平。二是相继出台了《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认证认可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认证认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实施意见的通知》、《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实施意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和具体措施,提升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技术保障能力,着力支持我市品牌建设,推进供给侧改革。

  (二)品牌建设基本情况

  1.企业品牌。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积极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和质量强市战略,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为抓手,将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区域品牌建设工作与宏观经济战略相结合,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我局积极做好商标品牌的培育引导宣传服务工作,努力实现注册商标数量增加和质的提高,企业对产品品牌发展意识不断增强,企业发展能力和竞争力日益提升。目前,我市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个,州级企业中心3个;有效注册商标数1847件(其中云南省著名商标19件、红河州知名商标22件);拥有电子信息、钢铁、有色、水泥等行业专利48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4家企业8个产品荣获云南名牌产品;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和红河州中心血站荣获红河州政府质量奖,为我市企业树立了成功榜样,积极引导和激励了我市企业不断提高质量管理,实施品牌战略,追求卓越管理,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2.农产品公共品牌。一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建设情况。我局积极推进商标品牌建设特别是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主导的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不断增加地标的数量和扩大地标的影响力。目前,全市共培育发展了“蒙自石榴”、“蒙自过桥米线(文字及图形)”、“蒙自大枇杷”、“蒙自年糕”共5个地标证明商标,其中“蒙自石榴”、“蒙自过桥米线(文字及图形)”这3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已授权使用并逐步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一个增长点。二是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建设情况。我市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起步较晚,只成功申报“蒙自甜石榴”1个地理标志产品,并授权蒙自市蒙生石榴产销专业合作社、南疆水果产销专业合作社、开远三鼎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蒙自分公司等18家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使用了“蒙自甜石榴”原产地标记专用标志。目前,我市正在培育申报的“西北勒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材料已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等待受理。

  3.绿色食品牌。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培育一批各具特色、不同领域的企业品牌和农产品品牌,进行农产品升级以及提升市场竞争力,为打造“绿色食品牌”奠定良好基础。目前,全市共有

  1家企业1个产品取得有机产品认证;4家企业7个产品取得绿色食品认证;1家企业1个产品取得无公害食品认证。

  实施品牌战略本身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工业、农业、服务业等各个产业,涉及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流通、营销等各个环节,涉及政府、企业、社会等方方面面,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部署要求,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为切入点,以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为侧重点,充分发挥好政府的推动作用、企业的主体作用和社会的参与作用,结合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做好品牌建设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二次跨越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二、针对提案提出的建议“政府要加大品牌重要性的宣传力度。”

  办理情况回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品牌宣传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开展马德里国际商标知识宣传,印制了1000份《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知识简介》向社会各界进行发放,广泛普及马德里国际商标的相关知识,树立“营销未动,商标先行”的发展理念,引导企业积极争创马德里国际商标,为实施“走出去”战略奠定基础;二是利用每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5·10中国品牌日、三下乡、市场巡查等平台积极向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进行商标知识的宣传。2014年—2018年,通过展出展板、接受咨询、发放《商标法》宣传单11000余份等方式,积极做好商标品牌的培育引导和宣传工作。

  在加大品牌宣传和推广方面,不仅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引导作用,更要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积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工作资金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宣传品牌重要性,增强全社会品牌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品牌、爱护品牌、支持品牌、创建品牌、传播品牌的浓厚氛围。

  三、针对提案提出的建议“加强品牌服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和“加大对企业者的学习和培训工作。”

  办理情况回复:一是组织了18家企业负责人参加了由红河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云本山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的知识产权法律讲座活动,听取了云南云本山律师事务所靳晓滇律师主讲的“商标——品牌的保护神”专题讲座,通过对商标知识方面的了解,有效提高参会人员对品牌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助推企业发展。二是组织辖区内20余家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进行《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新标准的宣贯培训,使各获证单位了解和掌握新版标准,做好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改版修订工作,同时组织辖区企业开展管理体系经验交流,提高获证单位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不断提升企业产品质量。三是深入企业开展宣传,结合蒙自实际,走访蒙自矿冶有限责任公司、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蒙自蒙生石榴产销专业合作社等企业,了解企业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引导鼓励企业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标准化体系,推动企业把标准作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和品牌质量的依据和手段,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履行部门职责,一是积极搭建品牌培育培训平台,以专题培训、会议交流等多种形式,邀请专业人士进行授课,进一步引导企业树立“品牌就是竞争力、品牌就是生命力、品牌就是效益”的理念,充分认识品牌建设对于提升市场竞争力、产品和服务附加值、社会认同感的重要意义,引导企业诚实经营,信守承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提升品牌形象。二是进一步做好品牌产品、品牌企业的宣传和先进经验推广,引导更多的企业追求卓越绩效,增强老百姓对本土品牌的信心。三是强化品牌保护,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和侵犯品牌等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的力度,形成保护品牌的良好政策环境。四是要加强品牌规范化管理,引导企业规范使用商标、公共品牌标识,发挥品牌标识的价值作用。五是积极向市政府上报相关工作建议,从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品牌服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机制,努力建设一支具有较强品牌意识、专业品牌知识、精通品牌运营、熟悉市场规则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蒙自品牌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感谢你们对我市品牌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海江 0873—3727807)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