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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7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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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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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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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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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蒙自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重点提案督办公示
提案号:108
提案者:黄梅、张会萍
提案标题:关于继续加强保健品市场监管、整治的建议
提案内容:进一步加大对保健品行业的监管、执法整治力度,并形成常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机构进行严惩。查处虚假广告。没收违法保健食品及器械。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对保健食品及保健器械的正确看待和使用。
承办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局
督办领导:市政府副市长刘云辉、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熊宏贤
协商方式:面商
办理复文:
为切实履行好保健食品监管工作职能,采取多项措施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工作。以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监督抽验、稽查办案相结合、整顿与规范并行,把专项整治与消除安全隐患、严惩重处违法行为、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使用单位361家,出动执法人员722人次,执法车辆240辆次,下发检查记录361份,责令改正通知书18份。配合州局对辖区内保健食品抽样,共抽样6个品种。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认真受理、核查举报、投诉案件,及时反馈。我局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12331,并实行24小时举报电话畅通制,保证了群众对各种违法行为畅通的举报投诉渠道,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努力实现受理投诉举报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严查辖区内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是否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是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是否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是否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是否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是否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2017年4月我局下发《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监督、投诉和处置工作机制》(蒙市监发[2017]53号)文件,全面完善虚假违法广告监督、投诉和处置工作机制,着力整治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虚假违法广告。加大对地方电台、电视台播放广告的监管工作。建立了电视广告监测机制,每月不定期地对蒙自市电视台一套、二套节目所播出的广告进行实时监测。
办理结果: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