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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7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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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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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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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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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督办公示
建议号:68
建议者:肖明芬
建议标题:关于加强饮食行业项目场所卫生管理的建议
建议内容:建议加强饮食从业场所,特别是元亨美食城等夜市环境卫生监督。
承办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督办领导:市政府副市长刘云辉、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普靖芯
协商方式:面商
办理复文:
2017年5月10日,联合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龙居委会、元亨美食城管理方对元亨美食城周边环境脏乱差及私搭乱建等现象进行了专项整治。19日各部门联动整顿,督促经营户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制度牌、评级公示牌、人员健康证(原件或复印件),完善三防设施,采取添加食品经营户微信等方式进一步强化与经营户之间联系做到信息及时沟通,拆除违建房屋2间、8个灶台、违章广告牌130余块、各种占道垃圾25车。
2017年7月13日进行了代表建议督办协商约谈会,我局对前期建议办理情况作了汇报。2017年7月21日,我局会同相相关协办部门对元亨美食城再次开展整治工作的办公会,并要求市场开办方提出整治方案。目前,元亨美食城环境清理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各有关部门正在持续的对元亨美食城夜市进行突击抽查。
今年以来,我局以“创城固卫”为契机,在 4月至7月我局开展了全市范围内餐饮业的整治工作,整治内容是:经营单位必须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着装规范。实行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外部环境整洁,距离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等污染源25米以上。内部环境整洁,各种物品定位整齐摆放,地面硬化、平整、无裂缝,无垃圾、无积水、无破损。墙壁、门窗及顶棚表面光洁,无污垢、无积灰、无霉斑,空调出风口无积尘;产生垃圾的场所要设置密闭的垃圾桶,专间内要设置脚踏式垃圾桶。有排水系统。有相应的采光、照明、通风、防腐及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436人次;检查户数3678家;发放宣传材料7211份;整改户数3442家;立案查处餐饮经营户41家(户)。
办结时间:2017年6月30日
办理结果:A类
建议者对办理情况:满意